有机磷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临床实用补液手册》第299页(1303字)

【概念】

急性有机磷中毒是接触有机磷农药引起的以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出现毒蕈碱样、烟碱样和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发病急,病情重,往往因救治不及时而危及生命。

【诊断要点】

1.临床特点①有近期接触有机磷的病史,可经消化道、呼吸道及皮肤侵入;②衣物或口内有蒜臭味,皮肤接触部位可见红斑、水疱等皮肤损害,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可见大汗淋漓、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口鼻喷出大量泡沫、肺水肿、肌束震颤、大小便失禁、脑水肿,严重者呼吸麻痹而死亡;③常可见多脏器损害。

2.实验室检查①胆碱酯酶活性降低,轻度中毒在70%以下,中度50%~70%,重度30%~50%;②白细胞增高,中性粒细胞增多;③心电图可见心律失常及传导阻滞,心肌损伤如ST-T改变等。

【治疗原则】

(1)去除病因,脱离接触,及时彻底清洗。

(2)特效解毒剂。

(3)对症治疗。

【补液方法】

(1)胆碱酯酶拮抗剂:轻度中毒阿托品1~2mg/次,10~30min重复注射;中度中毒阿托品2~5mg/次,10~30min重复静注;重度中毒阿托品3~10mg/次,10~15min重复静注,至阿托品化。可用10% GS静滴维持输液通路,视病情变化从小壶处重复给药。用药应早期、足量、反复使用至阿托品化后给以维持剂量,等病情平稳后逐渐减量及延长时间,如病情反复,及时加药,直至停药后观察病情48h不再反复,才可完全停药。也可用654-2重复静注。

(2)胆碱酯酶复能剂:氯解磷定(氯磷定)0.25~0.5g,6~12h重复静注或肌注,或10% GS500ml加解磷定0.5~1g静滴,每日2~3次。复能剂应在中毒早期应用,对已老化的酶没有复能作用。

(3)重症患者有昏迷、脑水肿者可使用脱水剂,酸中毒时可用5%碳酸氢钠,抗感染及激素的应用等。参见治疗常规中毒性脑病及中毒性肺水肿中有关内容和支持疗法。

【注意事项】

补液速度不宜过快,以免加重肺水肿。该病病情变化快、易反复,需严密观察,随时调整用药并维持足够的时间。

轻度急性有机磷中毒一般预后良好,疗效判定以观察阿托品化及意识是否好转为主要指标。部分患者可在恢复期突然猝死,个别患者出现中毒性周围神经病,病程恢复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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