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25页(227字)
用来核算可清点其数量的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的增减变动及其实有数的帐户。这类帐户在结构上的共同特点是:(1)借方登记各项财产、物资或货币资金的增加额,贷方登记各项财产、物资或货币资金的减少额,帐户有余额在借方,表示各项财产、物资或货币资金的实有额。(2)这类帐户的总帐户只提供货币指标,但明细帐户一般既要提供货币指标,又要提供实物指标。(3)这类帐户的期末余额均可通过财产清查的方法来查证帐实是否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