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产清查的范围包括哪些?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34页(231字)
财产清查的范围是企业的全部财产。具体内容包括:(1)企业拥有的全部固定资产、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及各项未完的在建工程;(2)企业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3)企业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的各种往来款项;(4)与政府有关部门发生的各种款项的结算情况;(5)运输途中的材料和结算过程中的货款等;(6)委托外单位加工或保管的各种材料、物资等;(7)外单位委托本企业加工或保管的各种材料、物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