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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企业如何进行大类商品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20页(414字)

批发企业对所经营的商品,按大类或主要商品核算经营成果的一种核算方法。实行大类商品核算有利于掌握各类商品的经营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商品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基本作法是:(1)对“库存商品”、“商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成本”、“利润”帐户,按大类或主要品种设明细帐户,以反映各自的进、销、存成本和毛利情况。(2)商品流通费按大类商品或主要品种设专栏核算。可直接认定应由哪类商品或品种分担的费用,如运杂费、包装费等,直接记入该类商品专栏中。对无法认定应由哪些商品负担的间接性费用,则按销售比例在各类商品间进行分摊。(3)销售税金集中在“税金”帐户核算。月末,按各类收入和应税税率计算和分摊,转入大类或各主要品种中。(4)月末将各类商品的收入,成本的发生额、费用和税金的分摊额、转入按大类商品设立的“利润”帐户中去,计算大类商品的盈亏。(5)按大类商品计算盈亏,编制“大类商品盈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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