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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费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67页(357字)

应由各专业及管理部门共同负担的修理费、动力费和业务费等各项支出。月终按规定的分摊方法和标准、分配本月发生的共同费用。共同费用包括以下五种费用:(1)修理费。企业支付共同使用的房屋修理和设备修理所发生的工料费等。(2)动力费。企业支付共同耗用的外购电力费和自供电源设备消耗的燃料、润料等费用。(3)水电取暖费。企业耗用的水费、照明费、照明设备的材料消耗和添置费用,冬季取暖耗用的燃料、用具、运杂费、煤炭清理费以及油灯蜡烛购置费等。(4)劳动保护费。按规定支付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标志服、防寒防雨服装、清凉饮料、劳动安全标志、安全手册及操作规程印制费等。(5)其它。不属于以上各项共同使用的费用,如房屋租赁费、材料仓库用标牌和包装物品的购置费、防腐防潮措施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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