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87页(245字)
为了维护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制止饭店间相互削价竞争,国家旅游局、国家物价局以(1991)价电字72号文发出“关于旅游涉外饭店客房租价实行最低限价的通知”。通告规定旅游涉外饭店标准间客房租价的最低限价统一标准为五星级饭店60美元、四星级饭店50美元、三星级饭店35美元、二星级饭店25美元、一星级饭店12美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物价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最低限价。各旅游涉外饭店在经营中客房租价不得低于当地最低限价,上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