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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建期间的汇兑损益如何进行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204页(275字)

外商投资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应当通过“筹建期间汇兑损益”单独核算。如为汇兑损失时,借记“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科目,贷记有关资产或负债帐户。如为汇兑收益,编写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期汇兑损失和汇兑收益相抵后,如为损失净额,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照不少于5年的期限平均摊销,摊销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筹建期间汇兑损益”科目;如为收益净额,其处理方法可由企业作出如下选择:(1)自企业投入生产经营起按五年分期平均转销;(2)留待弥补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年度亏损;(3)留待并入企业的清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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