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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667页(448字)

巴塞尔协议全称“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是加强对国际商业银行的资本储备监管的极其重要的文件。由国际清算银行所属的银行监管委员会在1987年11月通过的“巴塞尔协议”的基础上,于1988年7月15日,由西方12国中央银行行长共同签署的。主要内容是对银行的资本与资产之间的比率定出计算的方法和订立比率的目标。具体内容是(1)资本的构成。将资本划分为两档,其一为核心资本,其二为从属资本。(2)资产风险的计算。将银行资产的风险分为“无风险”到“十足风险”四等。(3)对表外科目风险的计算。也分为四等。(4)标准比率的目标。要求银行经过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所需的资本基础后,到1992年底银行的资本对风险加权化资产的比率目标为8%,其中核心资本为4%。该协议是在80年代初爆发国际债务危机后为确保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近几年来新的国际金融技术层出不穷,以及国际大银行的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产生的,目前各国际大银行都在为贯彻该协议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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