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51页(205字)
负责理财,制定预算的行政组织机构。具体是:制定财经政策,管理财政官员,监察财政、金融、工商及经济科的工作,每年向立法当局提交政府收支预算方案,并以立法局官守议员身份,发表演说以宣讲政府预算案提议,动议通过拨款条例草案,使每年的预算开支得以在法律上生效。此外,还负责一些行政事务,如制定某些收费、酬金标准,审核某些信托基金和法定组织的帐目。其办事机构为财政司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