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税制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19页(408字)
香港实行的低税收制度。税率低是香港自由港赖以发展的基础,也是吸引海外资本的必备条件。据1992年世界竞争力报告书估计,香港税收总额只占当年生产总值的11.25%,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在亚太地区,这种税收水平也是最低的。香港的标准税率目前为15%。股份有限公司利得税有1.5%的附加额,加起来为16.5%。薪俸税的边缘税率从1994~1995年度开始为20%,但经多个等级累进以及最后又按标准税率后退,使全部应缴最高额只占其全部薪酬的15%。居民还可以申请用个人入息税的办法,享受个人或家庭的免税额,以及享受低税率的分级累进税制的待遇。在这种低税制的环境下,外国在香港投资,其收益要高于其他国家和地区。例如,1984年美国海外私人直接投资,在香港平均利润高达14.76%,而在整个发展中国家平均仅为12.5%。90年代,美日资本仍十分看重香港的高回报率而不断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