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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贪倡廉的宣传教育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78页(1302字)

香港廉政公署在肃贪倡廉的整个进程中重视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把它看作是整肃贪污贿赂治本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宣传教育主要由廉政公署社区关系处负责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的主要工作任务是:(1)宣扬肃贪倡廉的信息。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把反贪污信息迅速广泛地传送到社会各界,提醒公众注意贪污事件,使他们了解贪污问题的详细情况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明白地了解廉政公署打击贪污犯罪的行动,以增强民众对打击贪污的信心和信念。大众传播媒介特别是报刊、电台、电视等具有信息传播快、涉及范围广、覆盖面大等特点。社区关系处主要采取编发新闻、制作广告和电视剧等方法,宣扬廉政公署和法庭办案的信息,介绍案情及其对社会的危害等情节,提高社会道德标准,增强廉洁意识和反贪污的社会责任感,造成肃贪倡廉的社会氛围。(2)与社会建立广泛的联系。为争取社会各阶层人士支持反贪污斗争,社会关系处除运用好大众传媒外,还大力推行全面的联络计划。参与联络工作的职员深入各层民众,一方面解释反贪污法规和廉政公署正在进行的反贪污工作,另一方面则广泛收集对廉政公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对一些贪污案件的态度。通过互相认识、互相了解,使廉政公署的工作有一个较好的社会基础,推进打击贪污的行动。(3)重视对学生的教育。香港地区约有总人口的23%是学生,如何教育好年轻一代,树立良好的生活态度和道德准则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在教育学生方面,社区关系处采取直接教导和间接教导两种方法。直接教导就是由社区关系处经常派联络员走访各个学校并举办一些讲座,直接向学生讲解肃贪倡廉的情况。仅1988年,他们就为80417名专上及高中学生举办了1983次讲座,还为夜教机构、青年团体、志愿机构和宗教团体举办讲座;组织72所中学及200所小学公益少年团成员参观廉政公署各个分处;到一些工作地点访问在岗青年并为其筹办营地活动比赛及综合表演等多项活动。间接教导是社区关系处通过学校的校长和教师去教导学生认识贪污的祸害和廉洁的可贵。多年来,社区关系处设计了一项计划,把反贪污教育与中小学校的正规非正规课程结合起来,制作了各种教材,供教师使用。如1988年,他们为小学生编制了“公民小先锋”和“生活放大镜”两套教材向1190名来自756所学校(占全港小学校总数的85%)的校长教师推荐使用。1989年又编制一套“思与行”作为中学的德育教材。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香港市民对廉政公署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市民对贪污危害性的认识,改变了市民对政府形象的看法,并敢于向廉政公署积极举报贪污线索。调查资料反映,1988年,78.3%的被调查者认为廉政公署工作相当成功,87.2%的被调查者表示对廉政公署工作有认识。1977年,46%的市民认为私下收受回佣是经营中的正当做法,而到1980年及1986年,则分别下降到27.4%和16.6%。对于举报,1988年调查,有84.5%的被调查者称他们如是贪污受害者则会挺身举报。1974年廉政公署接获的举报3189件中只有34.8%是具名的,到了1989年的2423件举报中则上升到68%。由此可以看出宣传教育成效的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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