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香港手册

小学教育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209页(735字)

香港现行教育制度是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小学教育为初等教育,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主要组成部分。香港当局规定,1978年9月开始,实行九年免费、强迫普及教育,并且还规定,1977年9月起,14岁以下儿童以及从1980年9月开始年龄在19岁以下未完成中三课程的儿童均须接受初中教育。根据1983年的小学入学办法,凡年满5岁8个月的儿童,可获得免费小学2位(即名额),而且采用由家长选择、学校挑选和电脑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家长选择就是由家长根据学生的情况可以选择较好的学校入学,而学校则可根据学生成绩、品德等情况挑选品学兼优的学生。落选学生则可进入电脑随机分配的学校,否则便失去免费就读的机会。香港的小学分为官立、资助、私立三类,所有官立学校和绝大部分资助小学均为免费学校。由于私立学校经过多年的淘汰,现有的大多数有良好的教育素质,所以,虽然要收取学费,却仍有不少家长愿意送子女去就读。1993年,全港共有633所小学,485061名学生。小学大部分为半日制,学生只在上午或下午上课,每周38节,每天上7节课。小学的师生比例为1∶27,平均每班学生数为40名,教学语言大部分为中文,英文为第二语言,但也有少数几所学校用英文作为教学语言。小学毕业要参加会考,以甄选出约30%的学生进入官立及资助中学,这就形成了学生沉重的考试负担。1978年以后,采取了中学名额分配的办法取代会考制度。每个学生按照小学五、六年级时的三次校内考试成绩,加上中央统筹的学能测验成绩,分成3个等级,结合家长的选择,由电脑作出派位的结果。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学生升入中学的压力。但是,仍有少数小学为争本区的名位,对学生进行强化训练,使学生的成绩达到较高的程度。

上一篇:财产法 下一篇:香港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