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体字整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202页(1048字)
所谓异体字,就是同音同义而写法不同的字。异体字的存在,完全是文字中的累赘,徒然增加学习和使用的负担。
1955年7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召集有关方面人士座谈异体字整理问题。会上推举人民日报社、光明日报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国青年出版社、古籍出版社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同协作,继续搜集书报上使用的异体字。后经反复研究,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从俗从简的原则拟出《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草案)》,提交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审议。1955年12月22日,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出联合通知,发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淘汰异体字1055个,后减少为1053个。
1955年整理异体字时,并没有严格按异体字的定义进行,除去把同音同义只是写法不同的字视为异体字外,还将字义上以大包小和部分义项相同的字也视为异体进行了处理,结果,造成了使用上的不便,引起学术界和应用部门的争议。学术界认为,处理异体字时不能把意义以大包小和部分义项相同两种情况的字包括在处理范围之内。
【参考文献】:
中国语文杂志社编《汉字的整理和简化》,中华书局,1955年。
吴玉章:《文字改革文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78年。
韦悫:《略谈汉字简化工作》,《中国语文》1955年22期。
叶恭绰:《关于整理汉字工作的一些问题》,《中国语文》1955年32期。
翟健雄:《略谈异体字》,《光明日报》1956年2月1日。
柏寒:《生僻地名字的更改问题》,《文字改革》1958年13期。
陈越:《谈字形规范化问题》,《文字改革》1965年第3-6期。
徐奕昌:《关于统一偏旁部首名称及偏旁部位名称》,《文字改革》1965年12期。
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国家标准计量局制定《部分计量单位名称统一用字表》,《光明日报》197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