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新编妇产科临床诊疗手册》第387页(781字)

通过宣传、教育、培训、咨询、指导等途径,使育龄群众了解常用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适应证、禁忌证、正确使用方法、常见不良反应及其防治方法,并在医务人员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精心指导下,选择满意的适合自己的避孕方法。

要求凡设立计划生育门诊的单位均应开展计划生育咨询业务,并要有专职人员负责。医院计划生育门诊和咨询室应设有避孕药具样品柜,有足够量的常用避孕节育药具供应,并有一定量的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宣传资料,使育龄群众能就近得到咨询、服务。

【对象】

新婚、产后、人流后、希望变换措施者。

【方法】

(1)向对象交待各种避孕方法之利弊,由其自主作出选择。

(2)已生育妇女可任意选用适合自己,使用方便,效果好,不良反应小的方法。IUD一次放置可长期使用,属最经济而方便之法。

(3)新婚者,鉴于初孕不宜人流,应选避孕可靠,而且万一失败,受孕也不影响胎儿发育的方法。可选杀精药,避孕套,阴道药环和短效口服避孕药,自然避孕也可选用。不推荐IUD。

(4)人流后对象,应分析失败原因后选择方法。

(5)已有2个以上子女,不愿再次妊娠者,可选择输卵管绝育法。

(6)更年期妇女如无月经失调等禁忌证,可选用IUD、杀精剂、避孕套、口服避孕药均可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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