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基本情况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5页(617字)
1986年9月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举行了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决定进行一场旨在全面改革多边贸易体制的新一轮谈判,命名为“乌拉圭回合”谈判。乌拉圭回合部长宣言明确了谈判的主要目标:
(1)在货物贸易方面,促进国际贸易进一步自由化和规模的扩大,加强关贸总协定的作用,改善多边贸易体制,增强关贸总协定对不断变化的国际经济环境的适应能力,鼓励合作,以加强国际经济政策决策的一致性。
(2)在服务贸易方面,明确服务贸易规则新框架的目标。
经过7年多的艰苦谈判,“乌拉圭回合”谈判于1994年4月15日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结束。参加“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国家和地区从最初的103个,增加到1993年底谈判结束时的117个。谈判结果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均降低关税1/3,发达国家工业制成品平均关税水平降为3.5%左右。农产品和纺织品重新回到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轨道。建立了世贸组织,并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延伸至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达成了《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修订和完善了东京回合的许多守则并将其作为《1994年关贸总协定》的一部分。谈判结果采取“一揽子”方式加以接受,除4个诸边协议外,所有协议均对世贸组织成员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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