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违约责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WTO与国际贸易惯例实用手册》第284页(238字)

免除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事实合同违约责任的例外。当合同成立之后,发生某些情况以致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这些事件的发生,按照事先约定不属于当事人所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应视为例外情况,作免除违约责任来处理。在这方面,大陆法有所谓情势变迁原则,英美法有所谓合同落空学说,各国的法律对此都作出了很详尽的规定,但由于各国法在这方面存在分歧,因而在合同中一般都提倡由当事人签订不可抗力免责条款,并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含义及范围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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