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地质出版社《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手册》第231页(1415字)
档案馆是永久保管档案的基地,档案馆建筑是档案馆工作的基础。为有利于档案的长久保存和建筑档案馆舍时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综合档案馆。军队系统及专业性档案馆,除专业的特殊要求外,应参照执行。
一、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档案库房的温湿度表
在规定范围内,温、湿度每昼夜波动幅度要求
二、各类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1.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胶片及缩微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2.电子计算机用房的温湿度要求
参照GB 2887—82计算站场地技术要求。
3.其他技术用房的温湿度要求(见表)
档案馆其他技术用房温湿度表
《档案馆温湿度管理暂行规定》编制说明
一、制定原则
1.有利档案制成材料的保存。
2.尽可能限制档案霉腐菌的生长繁殖。
3.参考设备和专用房间的特殊要求。
4.考虑国民经济条件的可行性。
5.根据我国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
二、参考依据
1.现行测定纸张物理强度的标准温度为20±2℃;相对湿度为50%~60%。
2.参考了有关档案制成材料测定的标准温度。如:双面复写纸标准(GB 2801—81)中规定复写次数,正反色差测定的打印温度为25±1℃;又如:蓝黑墨水标准(QB 551—81)中贮存温度为2~37℃。
3.霉腐菌的最适宜温度范围为25~37℃,最低相对湿度要求(见表):
几种霉菌生长要求的最低相对湿度表
4.参考国外部分国家的档案馆温湿度管理现行规定(见表):
国外一些档案馆温湿度表
三、几点说明
1.库房温、湿度,根据节约能源的原则,在不同季节可选用14~24℃范围内的某一适当温度。
2.地下库温度可不受此规定的限制。
3.办公及其他辅助用房不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