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农业政策扶持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4页(249字)
泰国政府重视引导银行和国内外资本投向农业。政府通过颁布法令,设立农业银行,决定为农民筹措资金。1977年,政府通过法令,规定商业银行应将存款的13%用于农业贷款。进入80年代,这一比例又提高到20%,还规定其中的14%必须直接贷给农户和地方农业组织。根据规定,银行实行整合型农业贷款计划,即银行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应帮助农民掌握市场信息,辅导农民提高种养技术。政府还通过颁布《促进投资法》规定对农业基础设施以及利用本国自然资源的投资项目给以特别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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