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加利亚合作社入社申请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325页(224字)

保加利亚《合作社组织法》规定:(1)凡同意社章的每个公民都可以公开加入合作社。每个年满16岁的人都可成为劳动生产合作社和残疾人劳动生产合作社社员,而年满15岁的人可成为合作社学徒。(2)合作社吸收新成员,根据本人的书面申请和管理委员会决定,并经全体大会的批准。(3)全体大会可在14天内更改管理委员会关于拒绝接收新社员的决定。如果拒绝接收的决定被更改,申请人从全体大会通过决议之日起即成为新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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