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五保内容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462页(321字)

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农村五保供养的内容是:(1)供给粮油和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房;(4)及时治疗疾病,对生活不能自理者有人照料;(5)妥善办理丧葬事宜。五保对象是未成年人的,还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生活水平。具体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五保供养所需经费和实物,应当从村提留或者乡统筹费中列支,不得重复列支;在有集体经营项目的地方,可以从集体经营的收入、集体企业上交的利润中列支。灾区和贫困地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在安排救灾救济款物时,应当优先照顾五保对象,保障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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