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比亚油棕采集管理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566页(184字)
冈比亚《森林规则》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掌握从油棕提取或采集棕榈油执照的人,才可进行提取或采集活动:(1)油棕必须高达4米以上;(2)采油的办法是切割雄性肉穗花絮的下垂部分和凸起部分。规则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则构成违法,可处以不少于50达拉西不超过250达拉西罚款,或处以不少于两个星期不超过6个月徒刑,或两者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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