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低发牛海绵状脑病国家牛进口禁则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上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864页(289字)
国际兽疫局1998年《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第3.2.13.14条规定,对于来自牛海绵状脑病低发国家或地区的牛,如在禁止饲喂含有反刍动物源性肉骨粉饲料的禁令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前出生,并在6月龄以上时屠宰,其下列产品在不符合规定时,不可在两国间进行贸易:脑、眼、脊索、末端回肠及来自上述组织的蛋白性产品。对于来自不能证实无牛海绵状脑病,但又未曾宣布发生过先天性牛海绵状脑病病例的国家(或地区)的牛,如在禁止饲喂含有反刍动物源性肉骨粉饲料的禁令得到强有力的执行前出生,并在30月龄以上时屠宰,其产品在不符合规定时,不可在两国间进行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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