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海洋水产资源开发机构章程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177页(221字)

日本《海洋水产资源开发促进法》第27条规定,开发中心的章程要记载以下事项。(1)目的;(2)名称;(3)办事处地址;(4)关于资金、投资及资产的事项;(5)负责人的选任方法及其它有关事项;(6)关于评议员会的事项;(7)关于业务及执行的事项;(8)财务及会计事项;(9)关于章程变更的事项;(10)公告方法;(11)设立初期的负责人。开发中心章程的变更,在得到农林水产大臣的认可后方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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