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蚕业生产和技术成就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农业出版社《中国蚕桑技术手册》第4页(943字)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在人民政府进行的国民经济恢复和改造工作中,确定了“积极恢复,迅速发展”的蚕桑生产方针,建立自中央至省、县各级蚕业管理机构,发放贷款,指派蚕桑技术人员指导生产,组织蚕农成立小蚕共育室,扩建蚕种场,生产力大大发展,至1952年,全国产茧比1949年增加一倍多。1954年中央召开全国桑蚕、蚕丝会议,确定“大力发展蚕丝生产”的方针,根据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要求,在1955年出现农业合作化的高潮推动下,许多省区不仅巩固和扩大了原有的蚕区,并迅速向山区和丘陵地带发展新蚕区,全国蚕区从建国初期的14个省,扩大到24个省区市。1958年开始的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中,蚕业生产仍列为重要的内容,是年2月中央召开的全国桑蚕、柞蚕生产会议中,提出了“加强领导,全面规划,大力发展,飞速跃进以支援工农业生产和国家建设”的方针,全国桑园面积迅速扩大,各项设施和管理工作配套,为以后的蚕业稳定发展奠定了基础。迄今全国除青海和西藏外,都有蚕业生产。1988年全国产茧440kt,桑园面积517万亩以及零星桑380万株。
生产和科学技术是相互促进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和各蚕区省相继建立蚕业研究机构,针对生产上的薄弱环节和学科需要开展各项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蚕桑院校培养出大批人材,形成了一支强大的队伍,成果累累。栽桑方面选育出40多个高产优质和具有特殊抗逆能力的桑品种,研究出各种培苗方法,提出多种病虫害防治的药剂和技术措施,栽桑以密植为中心,提出了快速丰产栽培技术措施,为多养蚕创造了物质条件。养蚕方面,主要蚕区的春用品种进行了四次大的更换,茧丝内在质量步步提高,夏秋品种也从体质强健为主发展到体质、茧质并重,并多次更新,目前各省区都推广有本省育成的蚕品种。养蚕技术标准的制定,为农民蚕茧丰产提供了可靠的保证。为防治蚕病,研究和推广了多效、广谱的蚕室蚕具和蚕体蚕具消毒药剂,调节蚕体生理和补充营养的添食研究,也取得重大的进展并在生产上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果。浙江省嘉兴地区近年大面积亩桑产茧200kg的丰产方,是实施各项先进技术综合配套的休现,在发挥科技优势方面做出了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