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民族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工作大事记1949-1983》第107页(313字)

4.21-5.29 人大民委和中央民委在京举行民族工作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李维汉作的关于民族工作问题的报告、谢扶民作的关于民族工作情况的报告、乌兰夫作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十五年来贯彻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经验的报告和彭真作的重要讲话。会议总结了几年来的民族工作成就和经验,讨论确定了今后的民族工作方针和任务。会议要求在今后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必须按照毛泽东思想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注意民族特点和民族差别,学会具体分析民族地区的特点和经济特点,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的关系,切实尊重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正确处理民族关系。 (《人民日报》62.5.30.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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