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夷人章程》
书籍:中外关系史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湖北人民出版社《中外关系史辞典》第71页(455字)
清政府限制外国人在华活动的文件。
19世纪初叶起,英、法、美、葡、荷等国扩大对华鸦片贸易。英国输华鸦片尤多。
外商一方面进行大规模武装走私,又以重金贿赂清政府文武官吏,因此输华鸦片有增无减。早在1759年,两广总督李侍尧曾订立《防范外夷章程》5条;1831年,李鸿宾等在原章程基础上修订增补为《防范夷人章程》8条。
1835年(道光十五年)清政府为防止外国人输入鸦片和违法生事,根据两广总督卢坤奏章,又制订本章程。共8条,要点如下:①外国兵舰不得驶入省河,否则停止贸易。
②禁止外人偷运枪炮、私带妇女、水手等进入广州,否则严加惩处。③禁止雇用未领执照的引水和买办。④限制各国商馆雇用本地人伕,已雇佣者的姓名等应按月造册呈送清朝地方政府。⑤外国人的插旗小艇也不得免检通行,并限制外人结伴游散。⑥外人有任何具禀事件,一律由行商转禀,政府拒收外人信函。⑦外国船舶驶入,应有行商承保。
⑧严禁在广州以外任何地区进行贸易。章程颁布初期,稍见成效。但《南京条约》订立后逐步形同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