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授犯罪方法罪
书籍:法律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法律出版社《法律辞典》第161页(416字)
中国刑法罪名。是指以语言、文字、动作或其他方式,将犯罪的伎俩、步骤、办法、技能、经验传授给他人的行为。本罪的主要特征是:(1)侵害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手段将犯罪方法传授给他人。各种手段包括语言传授、文字传授、动作传授,包括公开传授与秘密传授;直接授权与间接传授。犯罪方法,包括预备犯罪、实行犯罪以及完成犯罪的经验和技能;还包括完成犯罪之后如何隐匿、如何毁灭罪证、如何逃避侦查等逃避刑事现任的技术、步骤、办法等等。被传授的他人是否掌握、接受了犯罪方法或是否实施了被传授的犯罪行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3)本罪在主观方面出自故意,即明知自己传授的是犯罪方法,而故意传授给他人。(4)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中国《刑法》第295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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