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保险学会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法律大辞典》第642页(418字)
简称学会条款。国际保险业和贸易界比较熟悉和应用比较广泛的海上保险条款,由英国伦敦保险人学会制订。有船舶保险方面的各种条款和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于1982年1月1日起采用新的条款。新条款用词的涵义较之旧条款简洁明确,并改变了原来按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的险别划分为以(A)、(B)、(C)的条款来反映不同的保险责任。新旧条款在责任风险范围方面的比较:(1)一切险与(A)条款在条文措词上尽管不一致,但没有实质的区别;(2)水渍险与(B)条款在保障范围方面也无实质区别,后者的条文叙说更为明确、清楚;(3)平安险与(C)条款的责任范围基本一致,但(C)条款没有类似平安险条款中“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的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的责任。总之,新学会货物条款中的(A)、(B)、(C)同旧学会货物条款中的一切险、水渍险、平安险的内容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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