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神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67页(918字)

又译“神正论”。通过对神的万能、善与恶相一致的辩护,证明神公正和必然存在的学说。黑格尔的神正论从绝对精神的辩证发展证明神存在和神创造一切的必然性、合理性和现实性。

黑格尔认为,从宗教产生的历史事实说,很难考察神是如何产生的,这只能作为既定事实而接受。但从哲学史说,对基督观念,即变成了普遍意识的、各民族意识内容的观念“必然地出现在世界上”的问题,对“世界上所发生的事件是合理的”问题,是“必须加以考察的;这种考察可以称为一种神正论、一种对神的辩护,亦即对我们的观念的证明”。

黑格尔从绝对精神也就是上帝这一基本思想出发,主张“哲学是真正的神正论”。哲学和宗教都以神(绝对精神)为内容,它们的对象、兴趣和要求是同一的。因此哲学在解释自己时也是在解释宗教,当它解释宗教时也是在解释自己。黑格尔这一说法从一个方面表现了他的哲学的实质。

黑格尔用辩证观点看待宗教的形成和发展,认为宗教的发展过程就是真正的神正论。他把宗教分为自然宗教、精神个体性宗教和绝对宗教。这三者体现了精神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必然过程。这一过程也就证明了神存在的必然性以及神创造一切的必然性。

黑格尔从绝对精神是世界历史本质的思想出发,认为世界历史就是“‘精神’的发展过程和实现过程——这是真正的辩神论,真正在历史上证实了上帝”,证实了世界上发生的一切都是“上帝自己的作品”。

黑格尔批评了莱布尼茨的《神正论》。他指出,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使莱布尼茨不能辩证地把握善和恶的统一,多样性和统一性的关系。在莱布尼茨那里,“神就仿佛是一条大阴沟,所有的矛盾都汇集于其中”。在《神正论》这部书中,“可以搜索出形形色色逃避矛盾的遁词”。

黑格尔辩神论的内容一方面体现了他的唯心主义哲学的神学特征,另一方面也包含有用辩证观点看待宗教、神产生的合理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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