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的内因史和外因史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392页(663字)
或译科学的内部史和外部史。科学发展的外因(external cause)一般指各种社会、心理及历史因素,内因(internal cause)指科学本身的思想因素。匈牙利科学哲学家I.拉卡托斯对于科学的内因、外因及其历史作出了自己的规定。他认为,什么事件是内因史,什么事件是外因史,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是由其方法论决定的。例如归纳主义的科学史家只把他们认为最可靠的事实命题和归纳概括命题当作科学内因史的骨干,当实际历史与这标准不合时就诉诸外因;约定主义的科学史家则以比较复杂的概念系统被比较简单的取代作为科学内因史的骨干;而证伪主义的科学史家则以可证伪的理论以及证伪的判决性实验作为内因史的骨干,凡不适于纳入他们的方法论观点的情况就以外因史来加以解释和补充。拉卡托斯认为,判断科学史着作的元标准是:如果一种方法论能够把科学史中的事实越多地包括进内部史里,相应地缩小外部史的范围,那么由此产生的科学史着作就是较好的。拉卡托斯根据他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对内因史和外因史作了区分,认为对立的纲领之间的竞争、进步的或退化的问题转换是内因史的骨干。因此,在朴素证伪主义认为坚持一个“已被证伪”的理论乃是非理性的场合,研究纲领方法论者可以认为这是对一种有希望的纲领的理性的捍卫。因为他知道这个“证伪”很可能只涉及“保护带”而不必伤害“硬核”,处于反常包围之中的纲领通过努力常常可作进步的问题转换。所以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扩大了理性的范围即内因和内因史的研究范围,除此而外的因素则属于外因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