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直观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19页(664字)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康德认识论的基本范畴之一。

直观是感性的功能,是使知识同对象直接相关,又为一切思想提供质料的感性认识活动。康德说:“一种知识不管借什么方式或以什么手段同对象发生关系,那知识借以同对象处于直接关系之中的,并且一切思想都借以获得其质料的,就是直观。”他认为,直观只有在对象被给予我们时才发生。

康德把直观分为经验的直观和纯直观。

经验的直观就是我们的主体通过感官和对象发生关系的活动。他说:“通过感觉与对象发生关系的直观,叫做经验的直观。”它提供的东西,不具备普遍性和必然性。经验的直观只有后天的经验的可靠性。

纯直观又称为先天直观。从经验直观中去掉一切感性内容,剩下的纯粹形式,即空间和时间,就是纯直观。

它是经验直观的基础,因为它是感性的纯粹形式,先于对象的实在现象,正是由于这种感性形式,才使对象在现象中事实上成为可能。康德认为,先天直观的能力不涉及现象的质料,即现象中构成经验的感觉,只涉及现象的形式——空间和时间。

他认为,我们只有通过感性直观的形式,才能先天地直观物;只有纯直观才提供先天综合判断的质料,使先天综合命题成为可能。正是先天的纯直观使数学命题成为可能,即保证它们的必然性和普遍有效性。

康德认为,纯直观来自我们自己,先天地发生于心中。就是说,作为纯直观形式的空间和时间是人人普遍而必然具有的感性形式,是感性知识成立的逻辑前提,否则,就不可能形成感性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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