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认识论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82页(1514字)
瑞士心理学家皮亚杰着。
1970年用法文出版,1972年译成英文出版,商务印书馆1981年出版中译本。本书系统地阐释了发生认识论的一系列基本观点。皮亚杰在本书的引言中指出:“这本书的内容是叙述一种认识论理论,这种认识论是自然主义的但又不是实证主义的;这种认识论引起我们对主体活动的注意但又不流于唯心论;这种认识论同样地以客体作为自己的依据,把客体看作一个极限(因此客体是不依赖于我们而存在的,但我们永远也不能达到它);这种认识论首先把认识看作是一种继续不断的建构。”本书共分三章:第一章认识的形成(认识的心理发生),第二章原初的有机体条件(认识的生物发生),第三章古典认识论问题的重新考虑。
皮亚杰首先从心理学和生物学的角度论述了认识的个体发生和发展。他认为认识发生的研究需要从个体的活动开始。
他把思维看作是内化了的动作,把“运算”这一认识活动的出现看作是动作活动向概念化思维活动转化的标志,并以“运算”为依据,把儿童的认识发展划分成四个大的年龄阶段,即:1.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左右),2.前运算阶段(2岁左右到6、7岁左右),3.具体运算阶段(约从6、7岁到11、12岁左右),4.形式运算阶段(11、12岁左右到14、15岁左右)。
皮亚杰反对认识的生物发生问题上的经验论观点和先验论观点。他针对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公式,提出,一个刺激要引起某一特定反应,主体及其机体必须有反应刺激的能力。
他认为刺激反应过程从根本上说是刺激向某个反应格局的同化,同化才是引起反应的根源,为此他认为S→R公式应写作,或更确切地说,应写作S(A)R,A是同化作用。
在反对经验论观点的同时,皮亚杰也坚决反对先验论的观点。他认为认识的结论不牵涉任何先行的遗传程序设计,遗传作用只能限于后天成就的可能性范围有多大。
皮亚杰提出,生物的发展是个体组织环境和适应环境这两种活动的相互作用过程,也就是生物的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的相互作用过程。因此他既不认为只有环境才对认识结构发生作用,也不认为认识结构是先天地预先形成了的,而把认识结构的生物发生看成是原始遗传组织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以及在这一循环往复的通路中发生作用的、具有趋向平衡的内在倾向的自我调节作用的结果,皮亚杰特别重视自我调节作用,把这一普遍的生物特性看成是机体反应与认知性反应所共有的最一般的机制,是认识结构无限重建过程的生物根源。
最后,皮亚杰从心理的发生和发展,从逻辑思维、数学思维和物理学思维发生发展的角度考察了科学认识的获得,认为这些认识都同样是建构的产物。
在他看来,客体及其结构都是独立于我们之外而存在着的,但客体及其恒常性只是借助于一定的运算结构才能为我们所认识,人把这些运算结构应用到客体身上,并把运算结构作为使我们能达到客体的那种同化过程的构架。
因此对客观的结构的科学认识牵涉到一个由主体所提供的演绎要素。在对科学认识进行了考察以后,皮亚杰最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主体的认识结构不能看成是由客体的物理结构或因果结构所派生的,认识结构的产生必须在有生命的机体内部去寻找,它是通过主体的行为在这个根源之内加工制成,其形式是一系列不断的反身抽象和一系列连续更新的自我调节的建构。
本书是皮亚杰的一本重要的理论性着作,是作者对自己所创立的认识理论的概括。本书重视对认识论问题进行历时性的研究,从生物发生和心理发生的研究出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