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伯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183页(1352字)

【生卒】:1901—

【介绍】:

当代美国哲学家。

1922-1925年相继获得美国哈佛大学的理学士与哲学博士学位,1922-1924年和1926-1927年曾两次在弗莱堡大学追随胡塞尔从事现象学研究工作。此后长期在美国各大学执教,曾先后担任布法罗大学教授与研究院院长,宾夕法尼亚大学哲学系主任和布法罗纽约州立大学荣誉教授。

法伯是胡塞尔现象学的解释者与宣传者,他在促进现象学运动在美国思想界的广泛传播方面起了重要作用。一方面,他致力于在具有大陆思辨特色的现象学与美国自然主义哲学传统之间架设桥梁,并提出“自然主义的现象学纲领”,使之易于为美国人所接受。

另一方面,他积极创办并参加与现象学研究有关的社会活动。1939年,他在纽约倡导成立了“国际现象学研究会”,1940年在美国出版《纪念爱德蒙特·胡塞尔论文集》,并创办《哲学与现象学研究》杂志,法伯曾长期担任学会会长与杂志主编。

在西方哲学界,该杂志被认为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起的最有影响的杂志”,而法伯本人则被誉为“为数不多的享有国际声誉的活着的美国哲学家之一”。

1959年,法伯出版了《自然主义与主观主义》一书,提出了他对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看法。他十分推崇现象学的哲学方法,认为它以分析现象为己任,于细微处见真功夫,表现出巨大的技巧性,且扩大了哲学的视野,是对哲学方法的一项重要贡献。同时,他对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持批判态度,认为它是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反对自然主义哲学的最后一个堡垒,虽然胡塞尔试图避免以往的唯心主义哲学的各种错误,但他通过现象学还原否认外部世界的存在,结果陷入了主观主义与唯心主义。

法伯试图将现象学与自然主义折衷并统一起来,他的哲学观可以概括为本体论的一元论与方法上的多元论。他认为世界上的事物分析到最后都可以归结为物理事件,肯定客观世界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反对胡塞尔现象学从意识中寻找终极实在的做法。

他在与美国自然主义哲学家塞拉斯等人合编的《未来的哲学:现代唯物主义的寻求》一书中,断定未来的哲学是唯物主义的。在哲学方法上,他认为没有一种类型的方法可以被认为是唯一正确的方法,主张各门自然科学的方法都可以在哲学领域中加以应用。

法伯的社会历史观明显地受庸俗进化论的影响。

他反对奢谈一般的“人的存在”,认为存在是一个社会的、文化的、经验的、具体的、特殊的问题,因此,要真正理解人的思想,不仅要依靠各种物理的、生理的或心理的事实,而且也依赖于各种社会的、文化的事实。

但他所谓的人仍然是抽象的,不可能把握人的本质特征。

法伯一生着述较多,除主编《美国哲学讲演集》、《现代哲学思想》两套丛书及与人合编五部着作之外,还先后发表了《作为方法与哲学学科的现象学》(1928)、《现象学的基础》(1943)、《胡塞尔》(1943)、《现象学的目的》(1966)、《现象学与存在》(1967)、《哲学的基本问题:经验、实在与人的价值》(1967)等多部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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