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皮尔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22页(1696字)
【生卒】:1928—
【介绍】:
美国科学哲学新历史学派的代表。
1957年在哈佛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先后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芝加哥大学、伊利诺斯大学、马里兰大学任教,主要讲授科学史和科学哲学。
夏皮尔认为“合理性标准如何可能经历合理的演变”是科学哲学的根本问题。他的回答是,合理性标准的改变是否合理的问题无需诉诸高一级的不可改变的标准来判决,却可以根据我们能够得到的最好理由-和一个研究领域有关的背景知识来作出判断。
他一方面反对逻辑经验主义的“预设主义”科学观或绝对主义倾向,否认科学中有某些不随科学知识的发展而改变的科学方法、推理规则和元科学概念等等,认为这一切都随科学内容的发展而变化。
另一方面,他又反对极端历史主义学派(库恩、费耶阿本德等)的相对主义科学观,不赞同那种认为对科学理论的选择没有合理根据、一切取决于心理因素或社会因素的观点。他承认各个时期对于科学理论的合理性存在着不同的标准,可是这些不同的标准之间并不是“不可公度”的,而是有一条推理链条把它们连结起来,通过这条链条可以说明这些标准的合理发展。夏皮尔强调科学哲学要研究整个的科学推理过程,因为科学理论的评价或辩明要通过推理,科学理论的发现和认识过程也要通过推理。因此没有必要把统一的科学推理过程划分为一个发现范围和一个辩护范围。
夏皮尔认为,理论和观察的严格区别是不存在的,而且这两个概念也不占据科学哲学中心的地位,居于中心地位的是“研究领域”(domain)这个概念。
“研究领域”并不是指客观世界的某一方面或某种自然现象,而是指我们已经掌握的知识或资料(包括“理论的”和“事实的”两方面)的一个整体。正是这个研究领域决定着科学的研究方法和合理性标准,同时这些方法和标准又受到它们所指导的科学知识的修正和改进。这样,在科学发展观上,夏皮尔就得到了一种相关理由“内在化”的发展模式:在原始科学时期,科学只能借助“外在的”(神学的、形而上学的)东西来作为研究和发展的基础(指导研究的方法、标准或世界观),研究获得的知识反过来又修改、补充或淘汰这个基础,增强其指导科学研究和发展的能力。
这样一个互相指导、互相纠正、互相推动的“反馈”过程,促进着科学的发展,使发展呈螺旋或上升的模式。科学的发展愈成熟,科学就愈有能力依靠自己而发展,科学的背景知识也愈有能力充当发展的基础。但科学完全独立自主地发展只能是理想,因为宇宙是无限的,科学只能把获得无所不包的知识当作一种理想。因此,夏皮尔主张科学哲学的使命不在于把一种方法标准一劳永逸地固定下来,而在于不断地向科学学习,“在学习自然时学会如何学习自然”。
科学哲学不是超验哲学,而是经验学科。
在实在论和工具论的争论中,夏皮尔坚持科学实在论立场。
他认为,第一,一个真正的实在论不仅假定理论是有真或假的,而且认定我们有达到真理的可能性,根据在于它是成功的并且没有明确的理由加以怀疑。第二,对于问题、研究领域、概念和理论作“实在论的”处理,并不是给科学涂上一层哲学油彩,而是深深埋藏在科学家的实际思想和工作中的。第三,现代大多数的学习理论都同意学习是由同环境的相互制约出发的。我们对世界作科学研究的根由在于把自己同外部存在的对象的世界区分开来。科学研究就是设法应付那个世界和以某种方式同它妥协的一种努力。然而,夏皮尔的科学实在论是不彻底的,他不认为外部世界的独立存在是一个绝对的前提,只是由于我们的信念也许是错误的,我们也许才会碰钉子,才相信有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的外界事物。
主要着作有《自然科学的哲学问题》(Philosophical Problems of Natural Science)(1965)、《伽利略哲学研究》(Galileo:A Philosophical Study)(1974)、《理由与知识探求》(Reason and the Search for Knowledge)(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