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的分析》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844页(1111字)
英国哲学家罗素的主要哲学着作之一,出版于1921年。
1920年罗素来中国,曾在北京大学主讲“心的分析”、“物的分析”等哲学问题,这本书就是由“心的分析”若干次讲演汇集而成。
在《我的哲学的发展》中,罗素把《心的分析》一书,以及其他两本着作,看作是他1918年以后继数理哲学研究,转向心理学和语言学有关的认识论问题的一个“永久性的转变”。
全书共分十五讲。
第一讲:新近对于“意识”的批判;第二讲:本能与习惯;第三讲:欲望与感情;第四讲:过去历史对于生物有机体中现在事情的影响;第五讲:心理和物理的因果律;第六讲:内省;第七讲:知觉的定义;第八讲:感觉与意象;第九讲:记忆;第十讲:语言与意义;第十一讲:普通观念与思想;第十二讲:信念;第十三讲:真与伪;第十四讲:情绪与意志;第十五讲:心理现象的特点。
在全书的最后,罗素曾对他所阐述的观点作了如下几点概括:
(1)物理学和心理学不是由它们的材料分别的。心和物同样是逻辑的构造,它们所由构造的,或它们所由推论的细目之中,有些为物理学研究,有些为心理学研究。
(2)因果律的两个最重要的特点是主观和记忆的因果作用,这自然地被称为心理学的。
(3)习惯、记忆和思想都是记忆的因果作用的发展。它来自神经组织中通常的物理学的因果作用。
(4)意识是心理现象的一种复杂的但不普遍的特点。
(5)心是一种程度的东西,大都在众多和复杂的习惯中显示出来。
(6)在物理学和心理学中的一切材料属于心理学的因果律;物理学的因果律只能依据物来陈述,但这不是一种材料,而是由推论构成的。
罗素这本书标志着他以多元论的实在论转变到一元论。他把自然界的组成要素看作既不是“心理的”,也不是“物理的”,而是具有中立性质的“逻辑构造”,即判断,而判断的基础就是知觉(“事件”)。
他以为这种“中立一元论”的观点超越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对立,实际上这和马赫宣扬的“要素一元论”完全一样,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论调。
罗素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承认,他的观点主要来源于詹姆斯和美国的新实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