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派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江西人民出版社《东西方哲学大辞典》第928页(2321字)
印度婆罗门教六派哲学之一。
据考古发掘,在印度河文明时期就存在瑜伽术。印度许多古老的文献典籍,如奥义书、《利论》、史诗《摩诃婆罗多》等都提到或论述过瑜伽。
作为一种修持方法,很早就被印度的许多宗教哲学派别所采用,但是最初把瑜伽实践加以归纳、总结,使之成为一个具有系统理论的哲学流派是由钵颠阇利完成的。因而他被许多人认为是瑜伽派的创建者。
瑜伽派最早的根本经典是钵颠阇利的《瑜伽经》,现存《瑜伽经》其中包含着后来加入的成份,大约在公元300-500年间定型。公元前150年,印度有一个着名的语法学家也叫钵颠阇利,如此人与《瑜伽经》的作者为同一人,《瑜伽经》的原有部分就是公元前2世纪形成的。在《瑜伽经》之后,瑜伽派的主要典籍是对《瑜伽经》的注与复注。其中主要的有:毗耶舍(Vyāsa,约6世纪)的《瑜伽经注》(Yoga-sūūtra-bhāsya)、婆察斯巴蒂·弥尸罗(Vācaspati misra,9世纪)的《真理明晰》(Tattva-vaisādi)、博阇(Bhoja,11世纪)的《王注》(Rājamārtanda)、吠若那比柯宿(Vijnana-bhiksu,16世纪)的《瑜伽释补》(Yoga-vārttika)和《瑜伽精髓集要》(Yoga-sāra-samgraha)等等。
瑜伽派与数论派关系密切,数论哲学的许多哲理为瑜伽派所采用,但与数论不同的是瑜伽派学说的重点是宗教修行的理论与方法,并在体系中引入了“自在天”(神)的概念。
根据《瑜伽经》及其注与复注,此派认为瑜伽是对心作用的抑制。心作用被分为五种(正知、不正知、分别知、睡眠、记忆),它们都应通过长期的修习和离欲来灭除,以达到三昧状态。这种状态有不同阶段。
“有想三昧”是还伴随着人的想象、思索、欢喜和自我意识的状态;“无想三昧”则摆脱了各种杂念,停止了现行的心作用,仅保留过去行为产生的“行力”(sam skāra);要达到“无想三昧”,须借助于信、力、念、定、慧、或敬神。象征神的圣音是“唵”(om)。重复这个圣音并思念其意义就可以理解个我并消除一切引起精神涣散的障碍。其障碍共有九种:病、昏沉、疑惑、放逸、懈怠、欲念、妄见、不得地、不安定。
伴随着由障碍引起的精神涣散是:痛苦、忧愁、动摇和不规则的呼与吸。为了防止这些障碍及精神涣散的随属现象,就必须把心集中于一个实在(tattva)之上。
要使心明净必须培养友好(慈)、同情(悲)、满足(喜)的习性和离弃(舍)乐、苦、善、恶。三昧亦被称为“等至”(samāpatti),它被分为不同阶段:“有寻等至”阶段存在着言语、意义、概念的差别;“无寻等至”则排除了记忆等主观印象;“有伺等至”和“无伺等至”以细微之物为禅定对象,逐步达到事物的“实相”。
四等至都属“有种三昧”,即虽然排除了当时的思虑或杂念,但还未消灭修行者过去的“行力”(种子),如果抑制了这种“行力”,就可达到“无种三昧”。
为了进入三昧和减少烦恼,应当修习“当为瑜伽”(苦行、诵读和敬神)。烦恼被分为五种:无明、我见、贪、憎和现贪。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意乐(āsaya)根源于烦恼,只要这个根源存在,就会形成生命现象。
在生命过程中,差别的一切都是痛苦的。造成痛苦的原因是“能观”(drastr)和“所观”(drr’ya)的结合。能观仅是一种观念(或意识)的“观照”,所观则由元素和知觉器官构成。所观仅为能观而存在。能观和所观之所以结合是因为有无明,无明是各种烦恼中的根干,它把无常、不净、苦和非我误认为是常、净、乐与我。要消除无明,使能观与所观分离,须借助“辨别智”(viveka-khyāti),而获得它则要修瑜伽八支行法(禁制、劝制、坐法、调息、制感、执持、静虑、等执)。
八支中的前五支通常称为“外支”,后三支称为“内支”。内三支合起来又称为“总制”(samyama),获得了它就可得到各种“神通力”,如知前生,洞察别人的内心活动、隐身等等,还可得到“辨别智”,对一切存在和无限知识有至上的支配力量。神通力的来源有五种:生得、药草、咒语、苦行、三昧。如果修行者最后连“辨别智”也摆脱掉,不再留有任何“意乐”,灭除“我执”,根除一切业、烦恼与不净等,就可产生一种“法云三昧”(Dharma meghah-s.)。这样就获得了解脱。
《瑜伽经》及其注释产生后,瑜伽在印度历史上的作用日益扩大。
在瑜伽后来的发展中,又出现了一些被称为“瑜伽奥义书”的典籍(新奥义书),这些典籍在理论上重点探讨了神、灵魂和身体之间的关系。此外,瑜伽派的许多理论与修持方法被吠檀多派大量吸收,瑜伽与印度其它许多宗教流派的结合也更为紧密。自《薄伽梵歌》时就形成的瑜伽修持的三个主要方面(智瑜伽、信瑜伽、业瑜伽),在后世有进一步的发展和变化,被分为四类(真言瑜伽、诃陀瑜伽、无心瑜伽、王瑜伽)。
在印度近代,瑜伽派的理论与实践仍有很大影响。一些着名哲学家,如辨喜、奥罗宾多·高士、巴尔·甘加达尔·提拉克、达耶难陀·萨拉斯瓦蒂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倡导瑜伽。
瑜伽在古代对西方的新柏拉图派、东方的伊朗、中国、日本的宗教有着重要影响,在近代传播到世界上更多的国家和地区。欧美有不少瑜伽研究中心。瑜伽术在医学、体育锻炼等科学领域的积极作用受到了各国人民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