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江西教育出版社《世界文化辞典》第604页(236字)
又名《洪德律例》,习称《黎朝刑律》。
越南历史上着名法典,以制定和颁行于黎朝圣宗洪德年间(1470~1497),故名,加上后来补充的条文,共721条,分为6卷16章。为一部复合法典,包括刑法、婚姻和家庭法、民法、诉讼法等,主要规定贵族和官僚的土地占有、官吏的俸禄、社会与家庭的尊卑秩序,以保护封建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特权,巩固君主专制制度。
实行一直到18世纪末。
其体裁和内容仿中国律令,折衷于唐宋元明的法律,而以《唐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