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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达克里希南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15页(2933字)

【生卒】:1888—1975

【介绍】:

印度现代政治家、思想家。1888年9月5日生于距德拉斯市西北四十英里的宗教圣地提鲁塔尼小镇。他在基督教会学校接受过中学与大学教育。在这个时期,他逐渐精通了基督教教义,并且了解基督教传教士对印度教的批评,开始钻研印度教经典。20岁时,为了准备文学硕士考试写出了《吠多的伦理观》一书,该书于1908年出版。1909年他担任马德拉斯学校的哲学教师,从此开始了他的学术活动。1918年他被任命为新建立的迈索尔大学哲学教授,开始以比较哲学方法研究哲学。1921年被委任为印度最重要的哲学教授职位——加尔各答大学心理和伦理哲学系英国乔治五世讲座教授。1926年到津大学开设了以“印度教的人生观”为题的乌普顿讲座。以后多次在国外讲授印度人生哲学,并创立了“印度哲学大会”。拉达克思希南在一生的各个时期,还担任过大学副校长,驻外大使,印度副总统和印度联邦总统。拉达克里希南对印度宗教和哲学的浩瀚知识和对西方知识有广博的了解。他的哲学的基本概念来源于印度古代哲学,还具有西方哲学思想的特色与形式。他的哲学的基本立场是综合吠多不二论和绝对唯心主义。他认为人与万物最终的“实在”是精神的,确信人和宇宙发展过程符合于某种神学的目的论。在他看来,科学和技术的成就会使人的生活方式机械化,物质利益的竞争几乎使人的灵魂沉睡。因此他主张人们需要全新地唤醒灵魂,恢复自己的精神信仰,避免因灵魂的沉睡引起人的生活的混乱。他的主要着作有《理想主义的人生观》、《印度教的人生观》、《人的精神》、《信仰的复兴》、《东方宗教与西方思想》、《宗教与社会》等。

(1)论灵与肉 拉达克里希南承认灵魂的终极精神性,又承认人的生命的实在性及其价值,并且始终坚持二者是统一的立场。他认为,科学不能说明灵魂与肉体的关系。因为科学对客观对象采用了分析和实验的方式,它只能了解人的肉体的每个物质部分的性质和功能,而人是不能采用这种方式来认识的,因为如果用这种方法去认识,就只能使人丧失人性。科学对人的解释,只适用于对人的肉体方面作片面性的解释,它所解释出来的结果不能代表人的那些依靠感觉和理智所领悟不了的东西,也不能说明人是以其灵魂活动区别于自然界的其它事物的。拉达克里希南认为,人不同于自然界的其它事物,他具有思维和设计自己行动的能力,人的行为不是盲目的,人能够超越自身,能够远远超出自己一般能力所能及的高度。按照拉达克里希南的观点,人的肉体代表着人的有限性方面。人的有限性方面就是那些由经验和环境的条件所决定的方面,这些方面之所以是有限的,是因为它们都是可以确定的已知条件。人的有限性方面的特点总是表现为把肉体的人看作是某个环境中的主体,作为这种主体的人的行为和特点则严格按照他对外界刺激的反应来决定,人的肉体的反应都取决于外界的刺激。拉达克里希南把仅仅具有有限性的人称之为“经验的人”、“物质的人”、“自然的人”、“肉体个人”等。他承认人的有限性方面代表着人的一个真实的方面。他认为肉体是构成灵魂的一个方面,他说:“精神割裂与生命领域的往来,把人分割为外部欲望和内部本质,这样就违反了人的生命的整体性……超验的实在和经验的实在是紧密相联的。”拉达克里希南甚至还断言,压抑肉体的性质是会破坏自我完善的。但他认为肉体虽然是真实的,与灵魂是统一的,但他也仅仅是一个阶段而已,而这个阶段必将被新的阶段所取代。因此在他看来,尽管人的有限性方面是真实的,但它并不是人的最终本性。人决不会停留在某一个阶段上,人的发展的有限性和暂时性,同时意味着人的永恒性,人在有限之中是达不到完善的,人对幸福圆满的难以抑制的渴望可以被看作是他的超自然命运的象征。拉达克里希南认为,作为有限性方面的人总是想超越自身,这种愿望向上发展并逐步超越肉体方面,人的这种自我超越能力是人的灵魂的真正本性。人的自我超越性能力就是精神性,就是人的精神,它代表着人的无限性。拉达克里希南认为,人是“精神存在”,即人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他能够把自己的一切经验和活动统一于“自我意识”的行为之中。人正是由于具有这种统一能力,才使他能预见自己的未来并能够制订争取未来的计划,组织自身的活动,进行精神发展。人的这种能力可以看作是神性方面。人的一切精神活动,如艺术、道德或宗教都表现出人性与神性的亲缘关系。因此,人的无限性方面带有神圣的标记。例如,人能够培养出神圣的美德,人能够进行自由选择,并且自由地行动。人能超越有限而上升到精神的高度,具有独立的精神信仰,并渴望解脱而进入一种圆满的精神状态——神性状态,这些都充分说明人本身具有神圣的能力,人的灵魂的真正本性乃是在于他的神性。

(2)论业与自由 拉达克里希南认为,精神的人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自由,自由是人的精神的本质。“自由”是指人的灵魂在哲学意义上的自由,即人的灵魂不受任何外界因素决定。自由意味着人的灵魂不同于自然界的其它方面,它不被任何环境因素所决定,它能够支配自己,也能自身成长。灵魂自由的最好事例就是人所具有的创造能力。自由还表现为人能够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和行动的道路。拉达克里希南接受印度教的“业”的法则。他认为,灵魂必须经过许多肉体阶段,每一个肉体阶段的发展趋向都是由过去的“业”所决定的。因此,今生所做的“业”决定着未来。拉达克里希南认为,“业”和“自由”并不相互矛盾,因为“业”就是灵魂所作的行为,而自由并没有先决条件,自由就是自由他自己。业同时还有与过去相联系的向后方面,又有对未来产生影响的向前方面。人虽然是由过去所作的“业”所决定的,但人有时间,在今生自由地创造、选择决定未来的业。拉达克里希南说,选择就是对自由胜过必然的肯定,选择通过必然又将必然转为自己所用,于是使自己不受必然的影响,这好比生命游戏的纸牌已发给了我们,从已发给我们的纸牌中可以追溯到我们过去的业,但是当我们愿意时我们就能够叫出我们最中意的牌,当我们游戏时我们就会有输赢,这就是自由。

(3)论人的命运 拉达克里希南认为,人的命运在于他的最终解脱。什么是解脱呢?在他看来,人的有限性方面是真实的,人的唯一特殊性是人具有精神性。所以,解脱就是精神上的解脱,就是证悟人的圆满精神性,或证悟神性、或“实现与至高者的结合”。由于人的最终命运是证悟神我同一,那么人生的目的也就是证悟“自我”,证悟“实在”或精神的圆满一元性。人生的目的可以看作是证悟“自我”。“自我”是代表无限性的精神,证悟“自我”也就是最终解脱。怎样证悟自我或使人获得自由呢?首先是超越有限性,从肉体中解脱出来。其次是在宇宙过程终结时实现人类的统一。拉达克里希南还把解脱区分为“个人解脱”与“普遍解脱”。个人解脱使人摆脱了利己主义和自私性,但个人的解脱还没达到与神性的圆满同一,所以个人解脱还不是个体灵魂的最终命运。人的最终命运只能是“普遍的解脱”或“一切解脱”,这样解脱才是彻底的解脱,它摆脱了宇宙的发展过程,超越了时间和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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