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爱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山东人民出版社《社会历史观大辞典》第515页(512字)

中国古代一种政治伦理观念,由先秦时代墨家代表人物墨子所提出。

“兼爱”是墨子政治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兼爱”的意思是说人与人之间乃至社会国家之间应当“兼相爱交相利”。“兼”对“别”而言,是平等无差别的意思,因而“兼爱”就意味着无分亲疏贵贱一样地相爱互利,与儒家所主张的有差等之爱不同。墨子认为“凡天下祸篡怨恨,其所以起者,以不相爱生也”(《墨子·兼爱中》);“天下兼相爱则治,交相恶则乱”(《兼爱上》)。

要达到天下大治,就必须“以兼相爱交相利之法易之”。“兼爱”的具体要求是“视人之国若视其国,视人之家若视其家,视人之身若视其身”(《兼爱中》),而且必须表现为“交相利”:“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尚贤下》)。

墨子认为“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兼爱中》),因此“若使天下兼相爱,国与国不相攻,家与家不相乱,盗贼无有,君臣父子皆能孝慈,若此则天下治”(《兼爱上》)。墨子的“兼爱”主张表现了当时小生产者反对贫富贵贱的阶级差别、要求平等的愿望,但是他要求用“兼爱互利”的道德行为来消除社会矛盾,在阶级社会中只能说是一种善良的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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