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2页(186字)
经海关核准设立在机场、港口、车站和边境口岸,向已办完出境手续和尚未办入境手续的出境旅客销售免税进口的外国商品的商店。
进境旅客从免税商店所购置的商品由海关按规定核放。免税商店从国外进口的商品应存在海关指定的仓库场所,接受海关监管并定期向海关办理售出货物的核销手续。其经营的免税商品除上述出入境旅客外不得售予其他人或转为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