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边支付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1页(185字)

两个国家间签订的支付协定。

盛行于20世纪30年代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初期。当时,许多国家严重缺乏外汇,其本国货币又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因此,各国普遍实行外汇管制。在这种情况下,一国对另一国所持有的债权不能用来抵偿对第三国的债务,结算只有在双边的基础上进行,因而需要签订双边支付协定来规定两国间债权和债务的结算办法。

上一篇:互惠贸易协定 下一篇:三角支付协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