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164页(1245字)

拉美国家经济一体化组织。

1960年2月,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巴拉圭、巴西、秘鲁、乌拉圭、墨西哥和智利签订了《蒙得维的亚条约》,后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陆续加入,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成立。1980年6月自由贸易协定决定改组为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8月12日11个成员国签署《1980年蒙得维的亚条约》。1981年3日18日,拉丁美洲一体化协会正式成立,同时宣布取消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1994年底成员共11个。协会总部设在乌拉圭首都蒙得维的亚(Montevideo)。该组织宗旨为:促进成员国间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双边和多边基础上建立拉美共同市场,实现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

该组织最高决策机构为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部长或主管一体化事务的部长或国务秘书组成。理事会负责对一体化的进程作出决策。理事会只有在全体成员国出席的情况下才举行会议并有权作出决定。会议由代表委员会负责召集。该协会的常设机构为代表委员会,由每个成员国派一名常驻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能为:推动签订地区性协定;为执行条约及其补充规定采取必要措施;负责召集理事会和估价与协调会议;通过协会年度计划和年度预算;确定成员国捐款数额;代表协会与成员国进行交涉等。

该组织的估价与协调会议由各成员国全权代表组织,每3年开会一次,由代表委员会召集,必要时可召开特别会议。主要职能为:审查一体化进程及局部性协定逐渐向多边化发展的情况,并向理事会提出采取多边性矫正措施的建议,估价和检查对较不发达国家实行的区别待遇原则与支持体系的执行情况和成效;进行多边谈判以确定和深化地区性关税优惠幅度等。

该组织秘书处为技术性机构,由技术和行政人员组成,在秘书长主持下工作。

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一次。该协会将其成员分为3类(较不发达国家: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和巴拉圭;中等发达国家;秘鲁、智利、乌拉圭、委内瑞拉和哥伦比亚;较发达国家:阿根廷、墨西哥和巴西)。建立了对较不发达国家的支持体系;允许和非成员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该组织把继续拉丁美洲自由贸易协会遗留下来的制度的谈判和制订新的共同发展战略视为首要任务。其重要活动有:1984年4月,该组织第二次部长级会议决定成员国对进口本地区的产品不再扩大现有的非关税限制,也不实行新的非关税限制,并在3年之内谈判取消现行非关税壁垒。1985年5月,各成员国中央银行在布里奇顿达成协议,决定建立拉美统一货币,以结算本地区部分贸易差额;1988年6月在总部召开的估价和协调会议第8次特别会议上,一致通过了“振兴地区贸易协定”,该协定规定将成员国间的关税优惠率提高至60%,从1989年1月起,对较不发达国家的关税优惠率提高至88%。1990年4月,第五次部长理事会在墨西哥城举行。会议通过关于加强该协会在地区一体化过程中的作用、金融货币合作、运输合作等协议。该协会还与拉美其他一体化经济组织、联合国及其他国际机构签署了相互合作的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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