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排”、“三平衡”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67页(440字)

我国外贸行业为提高出口履约率和经济效益,对出口合同进行科学管理的方法。

各进出口公司为了做好合同的履行工作,一般均建立反映出口合同履行情况的进程卡片,分别做好以合同为中心的“四排”和以信用证为中心的“三平衡”工作。“四排”是指以成交合同为中心,按合同查货源是否落实,信用证是否开到,排出四种情况,即有证有货、有证无货、无证有货和无证无货。

通过四排,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三平衡”是指以信用证为中心,根据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和有效期的远近,分别轻重缓急,落实货源、船源或舱位,力求做到证、货、船三方面的衔接和平衡。

防止有货无船、有船无货、拖延装运和未能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制单结汇等现象的发生。做好“四排”、“三平衡”工作,就是运用出口合同的进程记录,分别按合同和信用证进行分析排队,明确每一阶段,哪些合同应以催开信用证或落实货源为重点,哪些合同应以落实舱位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以便于分别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解决面临的问题,提高出口履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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