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274页(919字)

一种在信贷基础上用返销产品或劳务的价款分期支付进口货款的贸易方式,在西方被称为“产品回购”(Product Buyback),日本称为“产品分成”(Product Sharing)。

在国际贸易中,补偿一词有通过互相出口对抵货款的含义。在30年代初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危机时期,德国曾与许多国家政府签订“补偿协定”(Compensation Agreement),规定向德国出口的国家要承担购买等值德国出口商品的义务,以解决当时德国国际收支危机给对外贸易带来的困难。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政府也实行过“补偿制”(Compensation System),要求英国的出口商必须用出口所得的外汇,购回一定数量英国所需要的物资,以保证战略物资的进口。现代的补偿贸易,始于20世纪60年代末期原苏联和西欧的贸易。开始时,原苏联进口西方技术设备,并用该设备生产的产品分期返销给该设备的供方,以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价款和利息。随着补偿贸易的发展,有些返销产品也用其它产品来代替。

至70年代末,补偿贸易已成为原苏联和东欧各国对西方发达国家贸易中的一种重要方式,并开始推广到对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在中国,补偿贸易开始于70年代末。

它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机器、设备、技术或物资,然后以返销给对方的产品或劳务所得的价款,分期摊还进口所需的价款及利息。

补偿贸易是一种进出口密切结合的贸易方式。

对于设备进口方来说,是一种较好的利用外资的形式。它由两部分组成,一方以供应机器设备或提供购买设备的资金的方式,提供中长期信贷;同时承诺按期回购另一方的一定数量或金额的产品或劳务,以便另一方得以用返销产品或劳务的价款,分期支付进口的机器设备的价款和利息。

返销义务一般由设备供应方承担,但在征得对方同意的前提下,也可改由第三方来承担。补偿贸易中所使用的信贷方式,可以是出口信贷(卖方信贷或买方信贷),也可以是一般的商业信贷,具体采用哪种方式,一般取决于获得信贷的利率、费用、货价等因素。为了确保有足够的偿还能力并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在签订协议之前,对技术设备、经济效益、产品出口的可能性及其前景等方面,都要进行充分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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