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品的分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13页(740字)

消费品是指个人和家庭为了生活消费而购买的产品。

通常把消费品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商品的耐用程度分为耐用品、非耐用品和劳务;另一种是按消费者经常购买习惯分为便利品、选购品、特殊品和非寻求品。耐用品指能够长期使用、价值较高的商品,如家电、家具等。对这类商品,企业营销策略的重点是介绍使用方法、维修保养知识以及做好售后服务。非耐用品是指消费周期很短,只能一次或几次使用的商品,如食物、肥皂、化妆品等。

消费品市场提供的购买对象除一般商品外还有劳务。劳务是指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需求提供的活动、帮助、便利、效用或满足感等。

大多数劳务商品没有物质形态,但有些服务商品有准物质形态,如电影票、车船飞机票等。便利品通常是指消费者经常和随时需用的购买,且不必花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比较和选择的日用必需品,其主要特点是标准化程度较高,产品单位价值较低,需求相对稳定,消费者多为习惯性购买。

便利品的营销,最首要的是企业要在时间、地点和销售方式上为顾客提供最大限度的便利。选购品是指消费者要花较多时间和精力对效用、牌号、质量、价格、款式等方面需要反复挑选和比较才能决定购买的商品,其主要特点是产品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时间较长,购买频率较低,消费者多采取选择性、理智性购买。对这类商品,企业应有选择地在市区商业中心地段设置分销网点,把经销网、修理网与信息网结合起来,方便顾客的选择购买。特殊品指具有独特品质、特定厂牌或为特定顾客群专门购买的物品。

消费者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购买。这些产品,一般是不能替代的。非寻求品是指消费者不了解或虽然了解但一般情况下不想购买的物品,如上市不久的新产品、人寿保险等。对于这类商品的营销,企业要求广告和人员推销等方面花费大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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