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所得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374页(349字)

对支付给外国企业的某些所得,由国内支付单位按国家税法扣缴所得税的一种征税方式,而非独立的税种。

这种方式征收的所得税,国际上称为预提所得税。按中国税法,对没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来源于中国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技术使用费等所得,根据国际通行惯例,中国行使从源税收管辖权,确定征收所得税。但征收这种所得税对国家税务部门十分不便,因此税法规定,向外国企业支付这类费用之前,由国内支付单位代为扣缴,按期上缴国库。在技术贸易中,中国的公司、企业引进国外技术,向外国企业、公司支付技术使用费,由国内公司、企业按合同支付技术使用费之前,进行扣缴,其身份为扣缴义务人,如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扣缴或未按期上缴国库,将被处以罚款。

上一篇:双重征税 下一篇:公平市场价格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