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23页(675字)
以盈利为目的,从事招徕、接待旅游者,组织旅游活动的旅游服务机构。
在国际旅游活动中,旅行社还在旅游者和交通住宿及其他有关行业之间,通过办理旅游签证、中间联络、代办手续、提供导游等业务来获取收入。旅行社具有以下几个基本职能:(1)生产职能,即旅行社通过批量购买饭店客房、交通、饮食等部门各种中间服务和商品,进行加工组合,制定出具有新的使用价值的旅游商品——整体旅游路线,这就是生产职能;(2)推销职能,旅行社不仅可以推销自己的旅游商品(整体旅游路线),还可以帮助推销与旅游有关的其他部门的商品和服务;(3)组织协调职能,由于旅游商的综合性决定了旅行社必须协调好旅游者与旅行有关的经济的、非经济的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之间的关系,才能使各部门提供最佳的服务,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使旅游者得到最大的满足;(4)收益分配职能,即旅行社把各旅游企业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组合后推销给旅游者,使各旅游企业根据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多少来分配收入;(5)信息传递职能,即旅行社在了解旅游者的目的与旅游企业提供商品和服务的情况后,传递相互信息,同时也制定自己的策略等。在国际上,旅行社按其业务经营范围可分为三种类型:(1)旅游经营商旅行社;(2)旅游批发商旅行社;(3)旅行代理商旅行社。目前我国的旅行社也按其业务范围分为三类:一类旅行社经营对外招徕和接待业务,组织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到大陆旅游,如中国国际旅行社等;二类旅行社不对外招徕,只经营接待由一类旅行社或其它涉外组织介绍的旅游者;三类旅行社只经营国内公民的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