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牙议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75页(251字)

全称为《修改1929年12月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

1929年《华沙公约》缔结以后,人们发现其中有许多内容已不能适应国际航空运输的发展,特别是对旅客伤亡的赔偿责任过低,于是有关国家的代表于1955年在海牙召开会议,讨论对《华沙公约》的修改,同年9月28日签订了《海牙议定书》,并于1963年8月1日开始生效。该议定书在航行过失责任、承运人的责任限制、提起索赔的期限等方面,做出了较大的修改。

我国于1975年加入了该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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