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堡规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475页(353字)

《联合国1978年海上货物运输公约》的简称。

它是应广大货主国家,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的强烈要求,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起草,于1978年3月在汉堡召开的有71个国家参加的全权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有关海上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和豁免的一项国际公约。该规则对处于主宰地位的原《海牙规则》做出了多方面的重大调整,如承运人的责任期限、赔偿限额等方面,目的是着眼于海上运输业几十年来的重大变化,谋求承运人与托运人对海上风险的均衡负担。它在客观上更多地维护了货主的合法权益,加重了承运人的责任负担。

该公约于第20个国家提交本国政府机构批准后一年生效。该公约于1992年11月1日已有20个国家提交了缔约书,故该公约按规定于1993年11月1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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