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支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91页(348字)

没有指定的付款人和付款地点、由大银行、大旅行社发行的固定金额、专供旅行者使用的一种支付工具。

购买时,须旅行者当面初签(Initial Signature),兑付时,须由持票人当面复签(Counter Signature),经代理人核对复签与初签相符后始可付款。所以,它不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书。可见旅行支票与一般支票不同,它不是存户对银行签发的支付命令,而是旅行者直接向发票机构购买的,实际是一种票汇汇款。

旅行支票的必要项目有:“旅行支票”字样及发票人名称、固定金额、购票人的初签、兑付时的复签、记名抬头人等。

旅行支票的特点是:面额较小,便于旅行者随时零星支取;发行机构的代付机构较多,旅客兑取方便;不易冒领,比较安全;流通期限较长,可以长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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